婴幼儿乳粉配方注册等3类特殊食品专用章启用
根据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、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》和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》,自2017年8月1日起,启用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专用章(1)”,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专用章(2)”,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检验抽样专用章”。原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”同时废止。
根据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、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》和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》,自2017年8月1日起,启用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专用章(1)”,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专用章(2)”,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检验抽样专用章”。原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”同时废止。